《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业经营规范》国家标准通过审定

发布时间:2010/11/23

   

     根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通知,《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业经营规范》国家标准审定会于2010年9月29日在北京召开。受商务部委托,会议由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组织、主持。国标委、商务部商贸服务司,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消费者协会,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、中国商业经济研究院、商务部研究院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、北京工商大学,河北省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,以及海尔、海信、索尼、LG电子、TCL集团、国美电器、艾欧史密斯、法罗力、宁波方太、联想集团等共20个单位的22名代表出席了审定会。
 
  与会代表对标准“送审稿”内容进行了审定,与会专家认为,条款内容首次提出,专业性、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强,处于当前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。与会专家一致通过“送审稿”的审定,并根据审定会专家的意见对“送审稿”进行修改,形成“报批稿”,上报有关部门审批、发布。